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度收入低于10万或季度低于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在账务处理上,当确认收入时,需要记录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由于存在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将应交税费中的增值税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但针对“免征的税款每月是否都要做账务处理”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即使免征增值税,每月的账务处理仍需进行相应记录。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税款的账务处理说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其月度收入低于10万或季度收入低于30万,可享受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记录日常交易
当发生销售行为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记录正常应缴税款)
二、减免税款的账务处理
由于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对于减免的税款部分,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部分)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以上分录格式保持了原文的“借贷”格式,同时润色了语言,但没有改变原意。在保持每句话表述的意思不变的前提下,合理地使用了小标题和加粗格式,使得文章更加清晰易懂。文章的第一段大致描述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和账务处理的必要性,共计约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