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是否需要备案才能在税前扣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法达人 2024-12-14 12:56 浏览次数:43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坏账损失不需要备案就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只需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填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需再报送其他资料。相关资料需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坏账损失与税前扣除备案要求

关于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有所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对于企业的坏账损失,不再需要专门备案。

一、企业申报扣除资产损失的处理方式

企业在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时,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需要报送资产损失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二、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企业应确保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是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的基本义务。

三、适用范围

此公告的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于想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坏账损失的企业,只需填报表格,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在进行坏账损失的税务处理时,企业需仔细研读并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确保自身的操作符合法规要求。同时,完善并保存好相关资料,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完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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