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票抬头和付款账户不一致时,如果是公司另一账户付款,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写错信息导致的,建议尽快更换发票。当月发现错误可追回发票作废重开,对方已认证专票需申请开红票后再开具。跨月则需开具红票,根据专票是否认证,开票方或收票方申请开红票。电子发票和成品油专票当月也可红冲。
发票抬头与付款账户不一致处理方法
遇到发票抬头与付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况,首先需确认该笔款项是否涉及公司业务。如果确实是公司另一账户支付,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是因为填写错误导致的,建议尽快进行更正。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一、当月发现错误处理
1. 若发现发票抬头错误且当月收到发票,应立即追回并作废重开。
2. 若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对方已认证,需对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经申请后再开具红票,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二、跨月发现错误处理
对于已经跨月的发票错误,处理相对复杂。若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开票方需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若已认证,则收票方需申请,随后进行红冲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特别地,电子发票和成品油专票当月也可进行红冲操作。
要求:
为确保处理流程清晰且符合规范,请务必遵循上述步骤。在处理过程中,不要遗漏任何步骤,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注意保持原始交易记录的完整性,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对于涉及财务操作的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财务或税务人员以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