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不再受360天认证抵扣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纳税人无需在360天内完成专票的认证确认,这一变化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管理和抵扣时间。
增值税专票认证期限的最新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关于增值税专票的认证期限,有以下重要更新:
自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进项发票的360天认证抵扣期限。这一变革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对于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进行认证确认。这一举措简化了流程,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确保了税收征管的公正与高效。
具体规定如下:
一、取消360天认证抵扣期限
自2020年3月1日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特定发票,不再受360天内认证抵扣的限制。
二、涉及发票类型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不再需要360日内认证确认
这些发票不再需要在开具后的360天内进行认证确认,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的操作时间和便利。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进行阐述,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