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旧固定资产开票如何操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预算管家 2024-12-14 12:48 浏览次数:544

销售旧固定资产开票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特定情况下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减按2%。若选择放弃减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规定包括纳税人身份转变、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销售等情况。

销售旧固定资产开票的账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具体处理如下:

一、简易征收情形

1. 当纳税人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二、税率与发票开具

属于上述情形,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在此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也可以选择不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减按特定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在处理销售旧固定资产的账务时,应确保遵循以上规定。对于具体的借贷分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如下操作: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相应金额。

:固定资产科目相应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相应金额。以完成整个销售旧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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