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公司针对农民工设立专户进行账目管理。当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人工费用时,会计分录为:银行存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借方,工程结算及相应税费贷方。在代发民工工资时,总承包企业会记录分包合同成本及税费,并从专用账户中支付。分包单位则需计提工资,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个税等,提交工资表后,与总承包企业结算实发工资及相应税费。
建筑总公司农民工专户做账流程与会计分录
一、总承包企业收取建设单位拨付的人工费用
1. 银行存款记录
当总承包企业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人工费用时,需在银行存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记录。
2. 税务处理
根据计税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应交税费的记录。一般计税方式下,需贷记工程结算,并交纳销项税额;若为简易计税或小规模纳税人,则进行相应的税费记录。
二、总承包企业代发民工工资
1. 总包代发工资概述
当总承包企业代发由其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民工工资时,需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 总承包企业会计处理
(1) 借记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成本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针对简易计税项目,全额计入工程施工成本;对于一般计税项目,若未能及时取得专票,也可暂按全额计入施工成本。
3. 分包单位会计处理
(1) 分包单位需计提工资,借记工程施工-人工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及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2) 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个税等。具体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及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同时借记应收账款-总包代发民工工资(实发工资)。
(3) 提交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代发后,借记应收账款-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实发工资),贷记工程结算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通过上述流程,建筑总公司可清晰地进行农民工专户的做账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