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内外勾稽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内部关系、与年末资产负债表的关系以及与年度利润表的关系。在内部关系中,正表和补充资料的相关项目必须相等;与年末资产负债表的关系则体现在一些特定项目的数值差异上;与年度利润表的关系则主要体现在同名项目的数值相等上。
现金流量表的内外勾稽关系详解
一、现金流量表内部勾稽关系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正表中按直接法列报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必须同补充资料中按间接法列报的该数值相等,确保了现金流量的双重验证。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正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的相应项目必须一致,反映了公司现金及其等价物变动的总体情况。
3. 增值税相关项目
正表中的“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退回的增值税款”与“支付的增值税款”之差,必须与补充资料中“增值税增加净额”项目相平衡,体现了增值税的流入流出情况。
二、现金流量表与年末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1. 递延税款项目
现金流量表附注中的“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与年末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的变动数值相匹配,反映了公司的税务变动情况。
2. 货币资金项目
在不考虑现金等价物的情况下,年末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变动额必须与现金流量表正表及补充资料的最后一项相符,体现了公司现金流动的终点与起点。
3. 坏帐准备项目
关于坏帐准备的变动,必须在没有坏帐转销和已转销的坏帐又收回的情况下,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相应项目一致。
4.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与摊销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在特定情况下(如没有固定资产处置、无形资产处置等),其变动额必须与资产负债表中相关项目的变动额相符。
三、现金流量表与年度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现金流量表附注中的“净利润”和“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与年度利润表中的对应项目必须一致,展现了公司的盈利状况与现金流情况之间的联系。
以上所述,现金流量表的内外勾稽关系确保了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财务分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