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准则第十四条,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包括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意味着,不使用的机器设备需要计提折旧,但在所得税扣除上需做调整处理。
不使用的机器设备是否需要计提折旧
根据会计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对其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固定资产,在这里指的是企业长期持有的、用于生产或经营活动的资产。那么,对于不使用的机器设备来说,尽管它们当前并未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活动,但仍然属于固定资产范畴。从会计角度看,这些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也是需要计提折旧的。值得注意的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对于所得税方面,不使用的机器设备的折旧并不允许扣除,企业需对此进行会计处理上的调整。具体来说,这种调整涉及会计分录中的借贷双方记录。在折旧计提时,借方会记录相关的资产账户,而贷方则记录相应的折旧账户。这样确保了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