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过节期间加班工资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获得的加班工资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过节期间加班工资是否属于免税范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明确规定,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多种形式的收入,其中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以及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针对个人在过节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工资,应当纳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务计算。这意味着,过节期间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免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涵盖了多种形式的收入,其中包括加班工资。这些收入都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依据。
二、过节加班工资与税务计算
过节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工资,应当合并到个人当月的工资收入中,并据此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在税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说明。
三、免税范围与加班工资
需明确的是,过节期间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免税范围。个人所获得的这一部分的收入,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
个人在过节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工资,应依法纳税,不属于免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