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超过认证抵扣时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认证、确认或稽核比对,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并逐级上报后,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对于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这一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可能性。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抵扣时限的抵扣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真实交易场景下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认证、确认或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并逐级上报后,由省税务局进行认证和稽核比对。若比对结果相符,纳税人可以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具体规定如下:
1. 对于因各种原因超过认证抵扣时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交易真实且客观原因所致,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2. 税务机关在核实情况后,将逐级上报至省税务局。
3. 省税务局将进行认证和稽核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相关要求:
1. 税务机关的操作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2. 纳税人在申请抵扣时,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交易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符合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更新,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同时,规范财务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