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内部往来账如何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菜鸟 2024-12-14 15:00 浏览次数:969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账主要包括借款往来和其他内部交易往来。对于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借款,应将其记录在内部往来科目下的“总公司”子科目中,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内部往来—总公司。这些分录反映了企业内部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如工程价款结算、产品销售、劳务提供等。

总公司与分公司内部往来账分录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特别是借款交易,均计入内部往来科目。内部往来特指总部与分支机构间发生的交易。当企业与其下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或因工程价款结算、产品销售、劳务提供等产生的各种应收、应付、暂付、暂收的款项,均属于内部往来的范畴。

关于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借款,其分录处理如下:

一、借款收入分录

当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总公司

此分录表示分公司银行账户增加了来自总公司的借款,同时在内部往来科目中,对总公司的应付账款也相应增加。

二、其他内部往来交易分录

除了借款往来,其他如工程价款结算、产品销售等内部往来交易的分录处理,也需按照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记账。

借:相关资产账户/费用账户

贷:内部往来—相应分公司/部门

或者

借:内部往来—相应分公司/部门

贷:相关收入账户/负债账户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合适的资产、费用、收入及负债账户进行分录。

通过上述分录处理,可以清晰地反映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账务,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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