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事项时,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固定资产记账凭证,以及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这些资料用于证明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可以享受折旧税前扣除的政策优惠。
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事项详解
企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办理相关手续,以享受政策优惠。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事项,企业需准备以下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一、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
1. 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
2. 若是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需说明到货时间。
3.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要提供竣工决算情况说明。
二、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企业应提供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以证明资产的真实存在和价值的准确性。
三、资产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差异台账
企业需要建立台账,用以核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差异,以便准确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在准备这些资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办理。
保留所有相关凭证和记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和折旧情况,确保税前扣除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