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带薪休假如何核算。对于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是根据在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离职时年休假则是根据已过的日历天数计算并扣除已休天数;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则按照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均依照相关法条进行,旨在保障员工的带薪休假权益。
带薪休假核算指南
一、新入职员工休假核算
对于新入职且符合休假资格的员工,其当年度年休假的核算方式如下:
1.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再乘以全年应享受的天数,得出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二、离职员工休假核算
对于离职员工,其年休假核算方式如下:
1. 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再乘以全年应享受的天数,然后减去当年度已休天数。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当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未休满应休年休假,应按照上述方式折算未休年休假并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核算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计算方法如下:
1. 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除以21.75(月计薪天数),再乘以200%,最后乘以应休天数。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此计算基于职工本人的实际月工资,并根据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以上为带薪休假核算的详细指南,请按照具体情形进行准确核算,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