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哪些单证需要备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理财规划师 2024-12-14 07:56 浏览次数:951

出口货物单证备案要求: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货物出口后15天内,需将外贸购货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装货单和运输单据等原件或复印件备案。备案单证应存放保管,保存期至少5年。如无法备案原件,可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这些备案单证是为了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货物单证备案要求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必须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对出口货物单证进行备案,以供税务机关核查。备案单证包括以下几项:

一、购销合同类单证

1. 外贸企业的购货合同。

2. 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基于此合同的所有补充协议。

二、货物明细单

出口货物明细单,也被称为货物出运分析单或信用证分析单,是出口货物的关键清单。

三、装货单与运输单据

1. 出口货物装货单,常被称为“关单”。

2.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等,由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单证备案的具体要求

备案单证需由出口企业妥善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

单证的保存期限为5年。

备案的单证应为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交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所述的各项单证备案是出口企业的必要义务,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单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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