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铂金首饰是要征增值税的。铂金制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销售的铂金及其制品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同时,铂金首饰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改为在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调整为5%。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参照金银首饰消费税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铂金首饰增值税征收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铂金首饰及其制品的税收政策有明确规定。
一、增值税征收
铂金制品加工企业及流通企业在销售铂金及其制品时,仍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这意味着,铂金首饰的增值税是正常征收的。
二、消费税征收环节调整
对于铂金首饰,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有所调整。由原来的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更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这一调整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之前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政策相一致。
三、税率调整
铂金首饰的消费税税率已经调整为5%。具体征收管理将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9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这些规定确保了税收政策的连贯性和公平性,同时也为铂金首饰行业提供了明确的税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