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规定,企业电子发票不是必须要打印的,也可以保存为电子档。电子凭证和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效力,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同时,如果选择以电子凭证纸质版入账留档保存,必须同时保存电子档。这一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方便日常财务管理。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同等效力,可保存为电子档
财政部会计司及国家档案局最近公布了关于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新通知。在这份规定中,明确指出企业收到的电子发票不是必须要打印出来。相反,这些电子发票可以合法地保存为电子档形式。这一改变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同等效力
根据新规,电子凭证与传统的纸质会计凭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单位在报销入账时,可以选择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无需再提供纸质版本。这一变革无疑将加速企业的财务处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
电子与纸质并存
虽然电子发票可以保存为电子档,但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可能仍需要以纸质版形式进行存档。在这种情况下,通知明确规定,必须同时保存电子档和纸质版。这保证了电子凭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也满足了某些特定场景下的需求。
这一新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使得财务管理更加灵活和便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使用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以满足报销入账的需求。同时,这也标志着电子发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