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理财规划师 2024-12-14 09:42 浏览次数:668

本文介绍了企业(租赁)在融资租赁方式下,对于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的账务处理。包括未担保余值的定义、核算方式、会计处理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减值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企业融资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的账务处理

一、概述

本科目主要核算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对于此类账务,企业需进行细致的核算与管理。

二、明细核算

为更好地掌握未担保余值的情况,本科目可按承租人、租赁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当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时,可单独设置“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

三、具体账务处理

1. 租赁开始日的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因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同时,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本科目。按照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即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则贷记“存款”等科目。其中的差额部分,应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 租赁期满或结束时的处理

当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选择优惠购买时,企业(租赁)按收到的购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若存在未担保余值,则按该余值借记“租赁收入”科目,同时贷记本科目。若承租人未行使优惠购买权,交还租赁资产时,存在的未担保余值应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而存在的担保余值,则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

3. 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若确定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企业应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若未担保余值价值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进行相反分录。

四、科目期末余额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企业融资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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