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需要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账务处理,新收入准则增加了一些会计科目,包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履约成本等。这些科目的核算内容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列报。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准则要求,正确核算和列报这些科目,以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施工企业账务处理指南
参考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全面修订,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收入准则。为规范施工企业的账务处理,以下是对新收入准则的详细解读及施工企业应如何操作的指导。
一、新收入准则增加的会计科目
1.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合同负债: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 合同履约成本及相应减值准备
合同履约成本:核算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准则规范的成本。列报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减值准备:针对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资产进行核算。
3. 合同取得成本及相应减值准备
合同取得成本:核算企业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减值准备:针对合同取得成本的资产进行核算。
4. 应收退货成本
核算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相关成本后的余额。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二、科目应用
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或贷方余额时,应根据其流动性在相应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需相应调整。
三、操作建议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正确应用上述会计科目,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在日常账务处理中,注重科目使用的规范性,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施工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准确识别合同类型,明确收入确认原则。
合理安排资金流转,确保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的匹配。
定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