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包括提取盈余公积、现金股利或利润分配、股票股利分配、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以及金融企业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等。年终,企业会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并结转至“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利润分配涉及一系列的账务操作。以下为具体的处理流程:
一、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积,需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记相关科目(如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二、决议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进行以下处理:
借记相关科目(如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记“应付股利”。
若决议分配股票股利,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记相关科目(如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记“股本”。
三、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时:
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
贷记相应科目(如盈余公积补亏)。
对于金融企业,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
借记“一般风险准备”。
贷记“一般风险准备补亏”。
四、年度终了处理
到了年终,企业需要将本年度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此科目。具体操作是:
借记“本年利润”。
贷记“未分配利润”(若为净亏损,则反向操作)。
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完成上述操作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