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等,以及销售或进口特定货物如粮食、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税率均为9%。这些货物包括居民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如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等,也包括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此外,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也适用9%的税率。这是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来执行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项目的增值税税率为9%。
一、服务类
1.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
2. 邮政服务:涵盖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专递服务。
3. 基础电信服务:涉及信息传输、软件传送等。
4. 建筑服务: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
5. 不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房屋、设备等租赁。
二、销售货物类
1. 销售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2. 转让土地使用权。
3.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三. 日常生活用品类
1.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
2. 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
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以及电子出版物。
四、农业生产相关物资
1. 饲料、化肥、农药。
2. 农机及农膜。
五、其他货物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等,同样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以上各项服务及货物的税率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此标准缴纳相应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