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购票信息单不能作为报销凭证,但30天内可在自动售票机上打印报销凭证,用于报销和抵扣。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9%)×9%。
高铁购票信息单与进项抵扣相关说明
关于高铁购票信息单是否可以用于进项抵扣的问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公告,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一、报销凭证的相关规定
购票信息单不能直接作为报销凭证。但是,在30天内,您可以在自动售票机上打印报销凭证,凭此来报销及抵扣相关费用。
二、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相关公告中,对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1.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对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进项税额确定方法:
对于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对于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也有相应的计算公式。
三、关于高铁购票信息单的说明
高铁购票信息单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的一部分,但具体能否抵扣以及抵扣额度,还需根据具体的票据内容和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请务必注意,在进行相关操作时一定要遵循财税政策,确保合规合法。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财务或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