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品牌使用费应缴纳消费税。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应并入白酒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方式的品牌使用费收取,企业必须遵守。
品牌使用费的消费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关于品牌使用费的征税问题有以下明确规定。
一、关于白酒生产企业的品牌使用费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这项费用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不论企业以何种方式或名义收取价款,这笔“品牌使用”费都应被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并缴纳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计算与缴纳
消费税的计算基础为应税白酒的销售额,其中包括企业因销售应税白酒而收取的所有费用,如品牌使用费。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准确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额,并按时足额缴纳。
三、合规经营与税务合规性检查
企业应严格遵守消费税政策,确保合规经营。税务部门将定期进行税务合规性检查,以确保企业正确计算并缴纳消费税。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税务管理制度,确保税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企业应对员工开展税务培训,提高全员税务意识,确保企业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