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挂靠交通运输企业车辆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不同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车辆投入运营的账务处理、损益结转以及挂靠户从公司拿走利润的账务处理。具体涉及收到购车款、购买车辆、支付运营费用、取得营运收入、计提车辆折旧、计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会计科目的处理。同时,还介绍了车辆报废处置和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
挂靠交通运输企业车辆会计核算方法
一、不同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1. 挂靠人一次性支付购车款
当挂靠人一次性将购车款支付被挂靠方,并通过被挂靠方购买车辆时:
收到挂靠方支付的购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购买车辆: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 挂靠人以被挂靠方名义贷款购车
收到首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购买车辆并取得银行贷款: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
二、车辆投入运营的账务处理
支付运营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运输公司在支付费用时,同时记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取得营运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后续操作如计提车辆折旧、计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均按照相关会计分录进行处理。
三、车辆报废处置的账务处理
1. 报废处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 收到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 结转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或损失:
借/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借:营业外收入/支出
其他操作如损益结转、结转未分配利润等,严格按照会计分录执行。
四、挂靠户从公司拿走利润的账务处理
1. 通过冲抵前期购车款拿走利润:
借: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贷:银行存款
2. 通过提供营运发票拿走利润: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实际业务内容填写)
贷:银行存款(同时可能涉及应交税费的调整)若无法提供合法合规的票据,可通过分配经营所得的方式处理。所有操作需保留相关合同、单据作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