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布通知,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如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8月13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43号)。通知中明确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项措施的推出,旨在便利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能够更方便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详细内容
根据通知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若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使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能够更加高效地处理税务问题。同时,这也体现了税务部门对于优化税收服务、简化税收流程的持续关注与努力。
政策背景及意义
随着税务部门的持续努力,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限制逐渐放宽。此举不仅方便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日常运营,也提高了税收工作的效率与服务质量。通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并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