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6〕43号通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以及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均不含增值税。只有在计算个人转让房屋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而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不可扣除。
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含增值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6〕43号通知,关于营改增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问题,有以下明确规定:
一、关于契税
根据规定,计算契税的成交价格时,不包含增值税。
二、关于房产税
对于房产出租的情况,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也是不含增值税的。
三、关于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同样视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四、关于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转让房屋时,其应税收入也不包含增值税。并且,个人在取得房屋时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应计入财产的原始价值。在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所产生的增值税。
以上政策依据明确,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均不含增值税。在相关税务处理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