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中,企业需要根据累计收入或成本乘以核定率来计算应纳税额。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按小微税率计算税额;不符合的则按25%税率计算。因疫情原因,可暂缓缴纳税款,至明年1月再缴。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可按降低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操作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
针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操作首先基于累计至本月的收入或成本,再乘以核定率。对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按照小微企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若不符合,则按25%的税率计算。接着,从计算出的税额中减去之前本年预缴的金额。若结果为正数,则需要补缴差额;若为负数,则暂时不退还,等到汇算清缴时再处理。
受今年疫情影响,企业可暂缓缴纳税款,至明年1月再行缴纳。对于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具体而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则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这一政策适用于采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纳税申报操作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规定的纳税申报流程操作。
2. 注意区分不同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正确享受。
3. 准确核算累计收入与成本,合理应用核定率。
4. 对于预缴与补缴的税款处理,需清晰记录,避免混淆。
在进行纳税申报时,企业需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运用上述政策,确保合规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