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公告,机票上的保险费不能抵扣进项。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具体抵扣金额需要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和票据类型进行计算。对于航空运输,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按照一定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关于机票上的保险费抵扣进项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关于机票上的保险费是否可抵扣进项,有明确规定。对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发票问题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若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二、航空运输服务
对于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情况,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三、铁路车票及其他客票
对于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以及其他公路、水路等客票,其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分别为: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机票上的保险费不能抵扣进项。纳税人在处理相关税务问题时,需严格按照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