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计量方法包括公允价值计量和账面价值计量。当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涉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以账面价值计量,则不涉及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包括不涉及补价和涉及补价两种情况。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方法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当满足特定条件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损益。首先,交换需具备商业实质;其次,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准确计量。
一、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1. 不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若以公允价值计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构成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 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支付补价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总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 补价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账面价值计量方法
1. 不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若以账面价值计价,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此过程不涉及损益确认。
公式:换入资产的成本 =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2. 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支付补价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双方不确认损益。
收到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计算当期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方法包括公允价值计量和账面价值计量。根据不同的交易情况和条件,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