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制作过程对原始凭证有严格要求,包括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基本内容如数量、单价和金额等,以及填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签章。原始凭证是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不符合要求的单证,如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会计凭证制作过程的基本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详细记录
1. 原始凭证的名称:明确凭证的具体类型,如收据、发票等。
2. 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准确记录业务发生的时间。
3.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标明与该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二、经济业务内容的完整描述
4. 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详细阐述业务的性质,如购买商品、提供服务等。
5. 数量、单价与金额:准确记录涉及的业务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凭证的签章与认证
6. 填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签章:确保凭证由相关责任人正确签署并盖章,证明凭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原始凭证的重要性与特性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产生或填制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记录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还明确经济责任。它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资料,为会计资料提供了法律效应。值得注意的是,诸如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单独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来记账。
在进行会计凭证制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确保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