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企业申报财产损失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的书面文件,以及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如会计核算资料、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不同类型的资产损失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也有所不同。
企业申报财产损失时,需提供详尽的材料以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些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一、外部证据
企业申报财产损失时需提供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工商部门的注销或吊销证明、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等。
二、内部证据
对于各项资产发生的毁损、报废、盘亏等内部证明,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需提供相关的内部证据。这些证据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资产盘点表、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
三、各类资产损失的确认
1. 货币资产损失:企业需提交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等。
2. 债权投资损失:企业需提供投资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会计核算资料等相关证据,并根据债务人或担保人的不同情况提供额外的证据材料。
3. 固定资产损失:企业需提交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等。
4. 在建工程损失:企业需提交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等。
5.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企业需提交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损失情况说明等。
文章还涉及其他各类资产损失的确认,如工程物资损失、投资损失等,每类损失都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