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双定户办理停业需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包括《停业复业报告书》、税务登记证件等。此外,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无纸化办理,包括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申请。提交的申请表可在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查询、打印。审批流程提交至税务局端审批。
个体双定户停业办理流程指南
对于个体双定户而言,停业时办理相关手续至关重要。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及所需资料:
一、准备所需资料
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1. 《停业复业报告书》;
2. 税务登记证件(代保管);
3. 发票领用簿(已领取的纳税人提供);
4. 持有未验旧或未使用完的发票的纳税人需携带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
二、电子税务局无纸化办理流程
为方便办理,您还可以选择电子税务局进行在线操作:
1.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模块;
2. 在“状态信息报告”中选择“停业登记”;
3. 填写登记表,界面将自动显示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停业期限起和报告日期。选择日期控件确定停业期限止,然后点击【下一步】;
4. 预览提交页面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可在首页的【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查询、打印申请表。
事项提交后将流转至税务局端进行审批。
注意事项:
1. 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
2. 提交后请留意审批进度,如有需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
3. 请妥善保管税务相关证件及资料,避免遗失。
遵循以上步骤,个体双定户可顺利办理停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