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但未收到货物时,会计上应记录在途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记录应付账款。待收到货物后,将库存商品借方记录在途商品贷方。整个过程中,会计分录反映了企业采购流程中的资金流转和商品流转情况。
收到发票未收到货物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企业收到发票但尚未收到货物时,需要进行特定的会计分录处理。以下为详细的会计分录步骤:
一、收到发票时的处理
借:在途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在这一阶段,企业收到发票后,需要将相关商品暂计为“在途商品”,同时记录增值税进项税额。此时,尚未支付货款的,则形成应付账款。
二、货物入库时的处理
当货物实际到达并入库时,进行以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在途商品
通过这样的分录,企业能够准确反映商品的流动情况,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透明性。在整个过程中,企业需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分录操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物流与账务的同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