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文描述,赞助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他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没收财物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以及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关于赞助支出可否税前扣除的问题
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存在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首先,对于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本身就不允许税前扣除。除此之外,还包括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当涉及到捐赠支出时,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以及赞助支出同样不被允许在税前扣除。
对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还包括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这些主要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利息,同样不得在税前扣除。最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也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以上描述,赞助支出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的。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政策,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