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发票可以入账,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确认;如果当年未做汇算清缴工作,需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并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跨年发票计入当年费用则需在汇算清缴中进行纳税调增。会计处理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去年的发票只能计入去年费用。今年发现去年未入账的发票,可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跨年度发票的入账情况
跨年发票是可以入账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情况一:若跨年发票所对应年度已进行汇算清缴工作,且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税务申报。此时,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追补至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但追补确认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
情况二:若跨年发票所对应年度尚未进行汇算清缴工作,那么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得的跨年发票,是允许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无需进行专项申报。
情况三:若跨年发票被计入了当年费用,但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在会计处理上,我们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如果去年取得的发票,应计入去年的费用,不应列支到今年的费用中。今年若发现了去年未入账的发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前期差错,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进行核算处理。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跨年度发票,企业需熟悉相关税务和会计政策,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对于跨年度发票的处理,务必保持严谨和细致,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