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负数票不需要认证。收到增值税负数发票时,应填在申报表附表二的进项税额转出栏次,并相应进行会计分录处理。具体为:借方红字库存商品等,贷方蓝字应交税费和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贷方红字应付账款等。这样处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关于增值税负数票的认证与处理方法
当收到增值税负数票时,无需进行认证。对于处理这类发票,应将其填列在增值税申报表的附表二中,具体为进项税额转出部分。同时,需根据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来注明对应的进项税额栏目。
会计处理时,采用如下分录格式:
一、关于库存商品的处理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借方红字
二、关于税费的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蓝字
三、关于应付账款的处理
贷:应付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贷方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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