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残疾人工资的加计扣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大师课 2024-12-14 12:57 浏览次数:753

根据财税[2009]70号文件,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支付的残疾职工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加计扣除100%。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年度终了时,再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这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操作说明

根据财税[2009]70号通知,针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扣除有以下规定:

一、基础扣除

企业按照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进行据实扣除。

二、加计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可在支付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具体来说,可以再加计扣除100%的残疾职工工资。

操作指引

1. 预缴申报阶段: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按照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进行据实计算扣除。

2. 年度申报与汇算清缴阶段: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企业需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加计的扣除金额。

注意事项

1. 企业在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时,必须确保安置的残疾人员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

2. 企业在年度申报时需准确计算并申报加计扣除的金额。

3. 企业需妥善保存与残疾人员就业有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

以上内容基于财税[2009]70号通知的规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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