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认证抵扣的进项发票,发生退货时,购货方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购货方先填报申请单并获得通知单,然后转出相应增值税税额。销售方根据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整个过程涉及申请、审核、转出税额、开具红字发票等步骤。
部分销售退回时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
当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发生退货时,购货方需要发起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具体流程如下:
一、购货方的操作
1. 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通知单》。此《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作为重要凭证。
3. 购买方需依据《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收到销售方的红字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销售方的操作
销售方在接到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后,按照以下步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根据《通知单》的信息,以销项负数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
具体操作要求:
1. 文章第一段需要对整体流程进行简要介绍,突出重要性,控制在200字以内。
2. 后续段落要对购货方和销售方的操作步骤进行详细阐述,并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内容。
3. 保持原文每句话的意思不变,对文章进行润色,提高可读性。
4. 文章中的信息不得删减,必须保持原意。
5. 合理运用段落、小标题、加粗等格式,使文章更加清晰易懂。
6. 无需写“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推测”等类似语句,直接陈述事实。
7. 避免使用“总结”、“总之”、“总之来说”等字眼。
通过上述流程,购货方和销售方在发生部分销售退回时,能够有序、准确地开具红字发票,确保税务处理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