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流程,包括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以及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详解
一、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起始,承租人需确定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通常选择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的较低者。同时,将最低租赁付款额视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若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较小(如小于30%),可选择最低租赁付款额进行记录。在决定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时,承租人有此灵活性。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需考虑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若无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若两者均不可得,则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二、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初始直接费用指的是在租赁谈判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与租赁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印花税、佣金等。这些费用应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处理
在融资租赁下,租金包含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按一定方法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方法可采用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分摊率的选择依据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和负债情况而定。具体分摊情况需根据租赁的具体情况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四、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需计提折旧。折旧政策需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担保余值存在时,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未提供担保余值时,应根据情况合理确定折旧总额。折旧期间则根据租赁合同规定或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确定。
五、其他费用的会计处理
履约成本如改良支出、技术咨询费等应分期记入各期费用;经常性修理费、保险费等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在实际发生时进行会计处理。租赁期满时的处理包括返还租赁资产、优惠续租或留购租赁资产,每种情况的会计处理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