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分期缴纳: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2.给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最长分期期限不超过5年;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同样可分期缴纳,期限最长5年;4.个人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可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的情形
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以下四种特定情形下分期缴纳:
一、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针对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投资,若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与发生投资行为同时进行,所产生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若一次性缴税有困难,可制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
二、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在转化科技成果时,给予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若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最长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本转增
对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需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个人股东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经审核,可分期缴纳,期限同样不超过5年。
四、个人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
当个人从上市公司获得股权激励,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选择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情形均明确了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的具体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