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成本管控师 2024-12-14 12:50 浏览次数:810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企业进行材料明细分类核算的一种方法,每购进一批材料需要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单价,作为领用材料的单位成本。其计算公式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 + 本次收入商品金额) /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 + 本次收入商品数量)。该方法用于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详解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企业在进行材料明细分类核算时,依据实际成本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此法在每次购进材料时,都会重新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以此作为领用材料的单位成本。该方法的核心计算公式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 + 本次收入商品金额)÷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 + 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采用此法,企业可以根据材料的实际收入与结余情况,更为精确地计算材料的平均成本。每批新购进的材料都会与上批结余材料相结合,以数量作为权数进行加权平均,从而得到更为准确的单位成本。在领用材料时,所发出的存货成本 = 发出存货数量 × 移动平均单位成本。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能够减少因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计算误差。

一、移动加权平均单价的计算

在移动加权平均法中,核心在于计算移动加权平均单价。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和数量。

2. 加上本次收入商品金额和数量。

3. 使用上述两个数值相除,得到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二、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

一旦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企业便可以据此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具体公式为:发出存货成本 = 发出存货数量 × 移动平均单位成本。

通过上述方法,企业可以更加精确地反映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决策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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