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对于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根据不同类别分别规定,如房屋、建筑物为20年,生产设备为10年,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为5年,运输工具及电子设备则有不同的规定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时间节点及规定
企业在进行财务处理时,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于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企业应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不提取。相反,对于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需计提折旧,但从下月起不再计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依据资产类型而定。具体如下:
房屋与建筑物
企业所拥有的房屋和建筑物,其折旧计算的最低年限为20年。
生产设备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以及其他生产设备,其折旧计算的最低年限为10年。
生产经营器具
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折旧计算的最低年限为5年。
运输工具
除飞机、火车、轮船之外的运输工具,如汽车等,折旧计算的最低年限为4年。
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的折旧计算的最低年限为3年。
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应清晰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以体现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