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欠缴话费能否在税前扣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分析师 2024-12-14 09:23 浏览次数:539

电信企业欠缴的话费可以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单笔数额较小且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企业可以认定为损失并在税前扣除。对于电信企业,如果用户欠费单笔数额较小且拖欠时间超过1年,提供相关证明和清单等资料后,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电信企业欠缴话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电信企业欠缴的话费可以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对于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果单笔数额较小并且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企业可以对其进行专项说明。确实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被认定为损失。

进一步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6号)详细说明了从事电信业务的企业。对于用户应收话费,如果单笔数额较小且拖欠时间超过1年以上未能收回,企业可以在统一作出说明后,将其作为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在进行欠费损失的扣除时,电信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清单等资料。这一规定为电信企业处理长期挂账的应收话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企业的财务处理符合税务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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