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比例为百分之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手续费返还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所得人,而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则作为扣缴义务人。这一制度明确了税收的主体及其责任。
进一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十一条中详细说明了关于手续费返还的比例。对于担当扣缴义务人的单位或个人,在履行扣缴税款职责后,将按照所扣缴的税款,获得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作为奖励或补偿。这一规定旨在激励扣缴义务人积极履行其职责,确保税款的及时、准确缴纳。
一、个人所得税基本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赋,纳税义务人即为所得人,其缴纳税款的额度根据其所得数额进行相应计算。
二、扣缴义务人与手续费
承担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在成功扣缴税款后,有权获得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根据法律规定,该手续费的比例为所扣缴税款的百分之二。这一政策不仅保障了纳税人的权益,也鼓励扣缴义务人更加积极地履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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