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之日止。滞纳金计算方式为:滞纳的税款乘以万分之五再乘以滞纳天数。这就是关于税收滞纳金起止时间的规定。
税收滞纳金起止时间的确定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已经明确。具体规定如下:
一、起止时间的确定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从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之日止,这段时间即为滞纳金的计算期间。
二、滞纳金计算方式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税收滞纳金 = 滞纳的税款 × 万分之五 × 滞纳天数。
具体来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未按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其目的在于促使纳税人更加重视税款的及时缴纳,维护税收征管的正常秩序。对于每一位纳税人来说,了解并准确计算滞纳金的时间及金额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税收滞纳金的相关法规及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