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核销基建支出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非经营性项目的特殊支出如江河清障、航道清淤等,应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经营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用等也需相应处理。项目整体报废的净损失经批准后,进行特定会计处理。年初建立新账时,根据财政部门的决算批复,对待核销基建支出进行冲销。核算时需区分形成资产投资支出与不能形成资产投资支出的界限。
待核销基建支出的会计核算
当处理非经营性项目的特定支出,如江河清障、航道清淤等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例如,某公路建设单位发生航道清淤费100,000元,会计分录为:借:待核销基建支出-航道清淤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
对于取消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若项目为非经营性,会计分录为:借记“待摊投资-可行性研究费”,贷记“银行存款”;若取消,则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取消的可行性项目研究费”,贷记“待摊投资-可行性研究费”。
当建设单位因自然灾害导致项目整体报废时,经过批准后,会计分录为: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例如,某公路建设单位的大桥因泥石流整体报废,发生的净损失为200,000元,会计分录为:借:待核销基建支出-项目报废200,000;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XX项目200,000。
在下年初建立新账时,根据财政部门的决算批复,对待核销基建支出进行冲销。例如,某公路建设单位共发生待核销基建支出380,000元,会计分录为:借记“基建设拨款及有关明细科目”,贷记“待核销基建支出”。
特别注意:
1. 非经营性项目中能形成资产的部分投资仍需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2. 除特定列举的支出外,非经营性项目的其他支出仍按原规定处理。
3. 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支出计入建设成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若发生整体报废,按企业破产清算规定处理。单项工程报废的净损失在“待摊投资-报废工程损失”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