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以前的运输发票抵扣联是不需要盖章的。但是,现在运输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抵扣联需要盖章。这一变化是为了加强税收管理和保障发票的真实性。
以前的运输发票抵扣联是不需要盖章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文件,为了强化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以及适应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发票的需求,总局自2006年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在此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关于发票开具的一些具体要求:
一、关于发票联的盖章
开具《货运发票》时,应在发票联的左下角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或代开发票专用章。这一规定确保了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增强了税收管理的有效性。
二、关于抵扣联的盖章
值得注意的是,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这一规定简化了流程,方便了纳税人的操作,也符合税收管理的实际需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现行的运输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抵扣联需要盖章。这一变化可能出于对税收管理更为严格的要求,以确保税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关于具体的财务处理,应当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应确保遵守相关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