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正确使用税收票证的方法
税收票证是税务机关组织收入的重要工具,其正确使用不仅关乎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还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以及税收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为确保税收票证的规范使用,税务机关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启用票证检查
在启用税收票证前,必须先详细检查票证的印制质量,确保使用的是合格的票证。一旦发现因印制、装订导致的污损、残破或错号等问题,应立即退回。
二、专票专用与顺序填开
每种税收票证都应专用,使用时应按时间顺序进行。用票人员必须从同一种税收票证的最小号码开始使用,用完一本后再使用新的,避免几本同一种票证同时使用或跳号使用。
三、纳税人分次填开规定
税收票证必须为每个纳税人每次缴纳税款单独填开。不得将几个纳税人合并填开一张票证,也不能将同一纳税人的多次缴税合并填开。
四、共享收入的票证处理
对于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以及地方各级之间的共享收入,只填开一份票证。计税各栏应按要求填写金额,不得分开填列。
五、多联式票证打印要求
多联式票证应一次性全联次打印,不得分次分联打印,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填写与错误处理
填打票证时,必须按照票面所列栏目逐栏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出现错误时,应全份作废并另行填开,同时在备注栏注明作废原因,全联次加盖作废章。作废的票证需妥善保管,并详细记录作废原因。
七、章戳与规定
票证上的各种章戳必须齐全,符合票证管理规定。
八、补税开票特殊要求
补税开票时,需在备注栏明确标注“补税”字样及原开票字号,确保信息的清晰与准确。
九、缴款书原则与其他凭证处理
税收通用缴款书原则上应“一税一票”。对于税收汇总缴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可以“一票多税”,但必须按税种分行填写,以便准确缴库,防止科目串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