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后,需计算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价+燃油附加费)÷(1+9%)×9%。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将计算出的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的第8b栏和其他相关栏目。摘要需简短,针对标题回答,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机票进项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说明
企业持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计算进项税额时,需遵循既定公式: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当办理税款所属期的纳税申报时,请按照以下步骤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附列资料填写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
第8b栏“其他”项下,于“税额”列填写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在同一栏的“份数”列,标注相应的份数。
在“金额”列,填写对应的金额。
二、其他栏目填写
还需在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中,如实填写相关机票进项税额的信息。确保每一项数据都准确无误,以符合税务申报的规范要求。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企业实际的税务情况及申报要求编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填写过程中,请不要遗漏或错误填写任何信息,以免影响税务申报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