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文件,高新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境内外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外应纳税所得总额。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同时,明确了可抵免和不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具体范围。
高新企业境外所得如何纳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条例,企业在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所得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抵免限额的计算方式,并规定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更是有优惠税率15%用于计算境外抵免限额。
财税相关文件对于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有具体规定。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依照境外税收法律应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可以抵免。但错缴、错征的税款,按税收协定不应征收的税款,以及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等不可抵免。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以及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也不包括在内。
一、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境外所得纳税的基本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了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需要缴纳所得税,并可以抵免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抵免限额的计算方式是基于企业在境内和境外的总应纳税额,以及来源于不同国家(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比例来计算。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
财税[2011]47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这一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鼓励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全球化发展。
三、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具体规定
财税相关文件对于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有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哪些税款可以抵免,哪些不包括在内。主要包括依照境外税收法律应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但不包括错缴、错征的税款,按税收协定不应征收的税款等。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了解并合理利用境外所得纳税的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全球化战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