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的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扣除有所不同。子女教育扣除是针对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而继续教育扣除则是针对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进行扣除。
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与继续教育的区别
一、子女教育
对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支出享有明确的税收抵扣政策。具体规定为:每个子女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这一政策覆盖了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直至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甚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适用此规定。父母可以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一部分,但一年内扣除方式不可更改。若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需留存相关证明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查证。
二、继续教育
对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可定额抵扣400元。同一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抵扣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定额扣除3600元。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其扣除选择可以由个人或其父母进行。接受技能或专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需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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